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汨罗市小微企业及社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20000t/a)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给予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汨罗市小微企业及社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项目(20000t/a)
******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湖南省汨罗市新市街社区新书片9组11栋106室(汨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东片区)
公示内容: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0日起满20个工作日(即至2025年4月7日止)
联系人:鲁奇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