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
勘测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MZB2025-106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勘测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水务局。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测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年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项目勘测设计;
2.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可研及初步设计的勘察设计等技术服务;
2.4建设地点:绥化市北林区;
2.5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工程部分投资的3.5%。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3.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及以上职称;
3.4信誉要求:
①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公告发布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截图为准,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②潜在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没有被司法机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公告发布后在信用中国网(******)或各级信用平台的查询截图,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9时00分至2025年11月2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报名后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
7.3开标地点:绥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联系方式
******水务局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绥化市北林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 系 人:王东亚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81号
联 系 人:邱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