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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施工

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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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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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L0000G******1001

1. 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明发改审批(2025〕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明水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明水县公路客运站西侧停车场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设置480千瓦充电堆6台,液冷单枪充电终端6台,双枪充电终端22台,63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6台,司机休息室 40平方米,配套建设照明、监控、标志标识等附属工程

2.4计划工期20250310日至20250630日,共计112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工程量清单内容与施工图纸不符之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3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连续三个月(202411月至2025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与本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和质量员须具备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人需提供截图及承诺)。

2******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截图及承诺)。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5 02 120000分至20250218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 03 04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具体踏勘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陆《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7.2开标时间为2025 03 04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4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明水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程质量监督

   话:0455-******

人:明水县交通运输局

   址:明水县上春路与学行街交叉口

人:先生

   话:0455-******

******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江达国际花园2号楼0单元110室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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