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建10000吨/年高纯级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具体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有限公司扩建10000吨/年高纯级羧甲基纤维素钠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内容:该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拆除现有一座丙类仓库,在仓库原址新建一座生产车间,年生产羧甲基纤维素1万吨,扩建后羧甲基纤维素钠产量2万t/a。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联系人:许总
地址:鹤壁市鹤山区姬家山产业园区鹤林路以南
邮编:458000
三、评价单位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当地政府和其他组织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 网络查阅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前公示稿,请登录:
链接:******/s/1gDWEWt2taE9f9hAHJ7gt8A?pwd=po9g
提取码:po9g
(2) 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全文,您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链接:******/s/1FKx5d1-2URgxjhKjdiTGUA?pwd=48q9
提取码:48q9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意见,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